京剧,曾称平剧,中国五大戏曲剧种[1]之一,场景布置注重写意,腔调以西皮、二黄为主,用胡琴和锣鼓等伴奏,被视为中国国粹,中国戏曲三鼎甲“榜首”。
徽剧是京剧的前身。清代乾隆五十五年(1790年)起,原在南方演出的三庆、四喜、春台、和春, 四大徽班陆续进入北京,他们与来自湖北的汉调艺人合作,同时又接受了昆曲、秦腔的部分剧目、曲调和表演方法,吸收了一些地方民间曲调,通过不断的交流、融合,最终形成京剧。京剧形成后在清朝宫廷内开始快速发展,直至民国得到空前的繁荣。
京剧走遍世界各地,分布地以北京为中心,遍及中国,成为介绍、传播中国传统艺术文化的重要媒介。在2010年11月16日,京剧被列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
京剧表演的四种艺术手法:唱、念、做、打,也是京剧表演四项基本功。
1919-1935年梅兰芳的海外京剧演出消除了当时西方对中国戏剧甚至中国人的偏见,促进了中国京剧在海外的传播,增进了东西方文化交流。中国京剧这一东方艺术瑰宝在世界戏剧舞台上大放光彩。 [10]
新中国成立后,京剧的对外交流主要是由文化部和外交部组织的,京剧成为国家的文化使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