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及个人:
为表彰在应用型人才培养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推动我国应用型人才培养事业发展,全国应用型人才培养工程项目管理办公室于 2024 年组织开展了全国应用型人才培养工程优秀基地及先进个人申报活动。依据《全国应用型人才培养工程优秀基地及先进个人申报活动通知》要求,经过个人申报、单位审核、材料提交、专家评审等严格程序,现将评选结果予以公示。
一、公示名单
(一)优秀基地
广东理工学院
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
湖南都市职业学院
鄂州职业大学
广州中教在线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
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
四川长江职业学院
(二)先进个人
鄂州职业大学 朱丹
鄂州职业大学 余伟兵
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 文英
广东理工学院 杨斌
广东理工学院 欧渠帅
湖南都市职业学院 王赛军
山东工业职业学院 王振光
山东工业职业学院 常生德
广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刘敏杰
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 蒋帆
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 邱榕
河北工程技术学院 李晨
苏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施冬梅
山东电力高等专科学校 石展
山东电力高等专科学校 郭婷
淄博职业学院 梁靓
青岛酒店管理职业学院 宋强
广州中教在线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曹学涛
山东文化产业职业学院 史玉河
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 陈婷
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 徐鸿雁
四川长江职业学院 索敏
四川长江职业学院 张雨晴
二、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 2024年7月20日- 7月25日,共 5 个工作日。
三、异议处理
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全国应用型人才培养工程项目管理办公室提出,并提供详实的证明材料和有效联系方式。个人提出异议的,需签署真实姓名;单位提出异议的,需加盖单位公章。匿名或超出公示期的异议不予受理。
受理部门:全国应用型人才培养工程项目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10-66083178
电子邮箱:uec@uec.org.cn
特此通知。
全国应用型人才培养工程管理办公室
中企国教技术培训(北京)中心
2024年 7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