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出纳员负责现金、支票、发票的保管工作,要做到收有记录,支有签字。
2.现金业务要严格按照财务制度和商场制定的现金管理制度所要求的办理。对现金收、支的原始凭证认真稽核,不符合规定的有权拒付。
3.现金要日清月结,按日逐笔记录现金日记帐,并按日核对库存现金,做到记录及时、准确、无误。
4.支票的签发要严格执行银行支票管理制度,不得签逾期支票、空头支票。对签发的支票必须填写用途、限额,除特殊情况需填写收款人。应定期监督支票的收回情况。
5.办理其它银行业务要核对发票金额是否正确、准确,并经领导批准后签发,不得随意办理汇款。
6.收付现金双方必须当面点清,防止发生差错。
7.对库存现金要严格按限额留用,不得肆意超出限额。妥善保管现金、支票、发票,不得丢失。
8.杜绝白条抵库,发现问题及时汇报领导。
9.按期与银行对帐,按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随时处理未达帐项。
10.对领导交与的其他事务按规定办理。
集团公司长期致力于发展有中国特色的文化产业集群,将塑造成为中国最具创想文化和影响力的企业,并通过独特的创想文化致力于提升中国人的生活品质。旗下拥有华侨城控股(SZ000069)、华侨城(亚洲)控股(3366HK)、康佳集团(SZ000016)三家境内外上市公司以及锦绣中华、民俗文化村、世界之窗、欢乐谷、波托菲诺、新浦江城、何香凝美术馆、OCT-LOFT创意文化园、华夏艺术中心、长江三峡旅游、华侨城大酒店、威尼斯酒店、茵特拉根大酒店、城市客栈等一系列国内著名的企业和产品品牌。是少数几个连续六年入选中国企业500强的企业之一。
深圳市华侨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是华侨城集团的直属全资国有企业,成立于1995年12月。1997年,公司首批获得深圳市物业管理企业甲级资质;2001年,首批获得国家物业管理一级企业资质,现为深圳市物业管理协会副会长单位和中国物业管理协会常务理事单位。2010年西安分公司成立。